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都会带来危害,那么,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样的?
1、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判断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方法是进行产检项目——糖筛(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妊娠24-38周进行。
如果进行50g糖筛检查血糖超标,在后续糖耐检查中检测数据如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数值大于或等于以上标准则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如果进行75g糖筛检查,空腹血糖、1小时血糖和2小时血糖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5.1mmol/L、10.0mmol/L、8.5mmol/L,则可认为患妊娠糖尿病。
如果糖筛结果数据靠近但未超过临界值,孕妇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患病,则可以咨询医生意见,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如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等,可进一步确诊妊娠糖尿病。
2、通过症状判断
(1)妊娠合并糖尿病的产妇,可能会有多饮、多食、多尿、消瘦的表现;但妊娠期发生的糖尿病的产妇,其症状方面多无特异性,可能会出现妊娠期合并症或者并发症的表现。
(2)妊娠糖尿病患者会感到疲乏,这是由于体内葡萄糖不能被很好利用同时分解过快,体能无法得到充分补充。虽然吃了很多营养丰富的食物,但是由于体内胰岛素缺乏,食物中葡萄糖未被充分利用即被排泄掉了,而由脂肪供应热能,蛋白质转化为葡萄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于是体内糖类、蛋白质及脂肪均大量消耗,致使患者体质差、体重轻。
(3)呕吐也是妊娠期糖尿病病人的症状之一。呕吐反应与妊娠反应不同,妊娠期糖尿病带来的呕吐多为剧吐,严重时甚至引起电解质紊乱。
以上就是关于“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样的?”的内容,糖筛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方式,孕妇如果有疲乏、多饮多食、多尿、呕吐等症状,也应考虑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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